注:本指南针对已在广州南方人才市场申请成功,并通过人社局批复,同意调入广州市的客户。 一、 领取调令(批复)及《广州市区入户卡》。 必须申请人或其配偶前来办理,不得由其他人代办。如配偶代办的,请同时携带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实身份。 办理地点:地址:广州大学城青蓝街22号B区615-616 二、 办理证件复核和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请携带相关证件验证原件、调令(批复)和《广州市区入户卡》一式两份,前往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西湖路88号)办理证件复核和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注据广州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关于验证复核来市入户人员所持各种证书的通知》(穗控办〔2004〕4号)的要求,到综合办证厅办理证件复核的人员均要提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等证书和验证证明原件、原户籍计生证明原件,具体情况请查询市公安局办事指南,咨询电话:83341353。 三、办理原单位行政关系和户口关系的调出手续。 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准予迁入证明》和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调入函(具体要求请咨询原单位主管部门、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和现接收单位),前往原单位和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调出手续(含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 三、办理户口迁入广州手续。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准予迁入证明》、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和《广州市区入户卡》第一联(具体要求请咨询拟迁入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前往现户口所在区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注:2015.3.1前暂行办法,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