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理: 从60日缩至40日内 居民身份证办理周期自10月1日起由原来的60日缩短到40日内。提高证件制作送达效率,将原来的每月一次升级为每周一次,将制作完成的居民身份证以整包快递方式2天内送到全省市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同时,自8月1日起,16周岁(含)以上的我省居民,办理身份证已提交过数字相片的,2年内在本市再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不需再提交数码相片。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情况下,扩充居住证芯片容量,为证件功能拓展提供支撑。 至于身份证办理周期可否再缩短?有关方面表示,按照身份证制发工作流程,除广州、深圳外,全省各地的身份证办理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签发后,统一由省公安厅特种证件制作中心集中制作,制作好的居民身份证逐层分发到受理点后再发放给群众。此次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周期,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制证系统都作了优化改造,同时加快车间生产速度,利用邮递物流缩短证件分发到派出所的时间。从目前条件来说,考虑到居民身份证办理量存在各时期不均衡等情形,统一缩短到40日是公安机关能予以保证的。下一步将积累经验,进一步优化调整工作环节设置,缩短办证时间。对如有急需用证的群众,在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3个工作日内可以办好。 实施时间:2015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