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将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10点开办。 为确保2017年人才工作的顺利实施,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我市人才引进系统将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期间进行升级改造。在系统升级改造期间,停止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信息申报,业务受理、审核、审批环节照常进行,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系统查询信息、打印表格,但不能申报和修改信息。 2016年12月31日前正式申报的信息(正式申报指已测评并由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成功提交到人才引进系统),按2016年政策和2016年度业务指南办理。2016年最后一批在职人才信息和预审结果反馈将于2017年1月3日至11日公示。 2017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将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10点开办,用人单位需对人才引进系统进行年度初始化后申报业务。2017年正式申报的信息,按2017年政策和2017年度业务指南办理。2017年度政策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2017年业务指南也将于近期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2017年深圳市人才引进政亮点 简化人才引进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 一是简化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就业创业证明材料、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等申报材料。 二是简化毕业生引进办理程序,取消毕业生接收审批环节,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接收后,即可打印接收文件,毕业生即可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三是取消办理在职人才引进需办理深圳居住证的要求。 四是简化在职人才引进办理程序,取消预审环节,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后,即可打印申报表格并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新政策实施后,人才引进办理时间可大幅缩短;毕业生接收全程网上办理,报到时即来即办,一次办结。 实行条件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方式: 新政策实施后,在职人才引进实行条件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六类人才(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才、学历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类人才、获得重大奖项或表彰的人才),可直接申办人才引进;不符合上述六类人才的条件、但确属深圳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人才,实行综合评价引进,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根据深圳人才需求制定综合评价分值表,按照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的,在市发改委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可申办人才引进。 通过条件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既为申请人提供了一条方便快捷的人才引进渠道,又发挥了综合评价方式对人才评价比较科学全面、注重实绩和市场导向的优势。 推进人才引进属地化服务就近办理: 一是调整毕业生引进业务办理模式,将原来全部由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调整为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二是调整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办理模式,国家、省驻深单位和市国资部门直管单位在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深圳直通车大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其他用人单位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通过加强人才引进的属地化服务,方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近办理业务,免除其往返奔波;同时也避免人才引进高峰期时人流量集中于市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减少办事群众排队等候时间,提高人才引进服务质效。 业务开办时间安排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升级改造 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简化申办材料,优化申报流程,提高引进效率。为确保2017年人才工作的顺利实施,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深圳人才引进系统将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期间进行升级改造。在系统升级改造期间,停止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信息申报,业务受理、审核、审批环节照常进行,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系统查询信息、打印表格,但不能申报和修改信息。
2016年12月31日前正式申报的信息(正式申报指已测评并由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成功提交到人才引进系统),按2016年政策和20 16年度业务指南办理。2016年最后一批在职人才信息和预审结果反馈将于2017年1月3日至11日公示。 2017年3月28日上午10点开办2017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 2017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将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10点开办,用人单位需对人才引进系统进行年度初始化后申报业务。2017年正式申报的信息,按2017年政策和2017年度业务指南办理。2017年度政策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2017年业务指南也将于近期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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