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才租赁的种类 我代理中心提供的租赁服务方式和用人单位租赁员工的目的可将人才租赁分为四类: 1.完全租赁。由我中心承担一整套员工租赁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等。 2.转移租赁。有人才租赁需求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我代理中心与员工签订《租赁执行合约》,并由我代理中心行使租赁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职能。 3.减员租赁。指单位对自行招募或者已经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我代理中心。用人单位支付我代理中心员工的租赁费用,由再由我代理中心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的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4.试用租赁。这是一种新的租赁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我代理中心,然后以租赁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人事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