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价可谓是攀升的吓人,为了抑制房价的泡沫市场,国务院定位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贯彻这一思想,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2018年不断更新出台关于公积金的政策文件。 2018年7月的文件政策变化主要是:暂停离职提取方式提取,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转入地开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的,可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这让一些职工有点不乐意了。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征求人民的需求意见,9月份中旬,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且于当年12月24日发布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以及新的政策调整通知。 下面小编主要盘点一下最新发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 1、放宽异地购房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也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范围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范围一致。 3、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广州市无套取住房公积金记录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账户5年后,封存满半年可以提取。 4、缴存人申请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需办理按月还贷,并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还贷期间可提取一次账户余额还首期房款,也可用账户余额提前还贷,贷款结清后每年还可提取一次账户余额,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5、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销户提取。 简单的说,广州购买的公积金不仅仅是在缴存人或是配偶的户口所在地买房可以提取啦,如果是非广州户口的,离职封存半年也可以提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可谓是听群众所言,用于群众。如想详细了解关于公积金的政策可以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