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人群:
1、原户口在广州市辖区内单位集体户,因离职、解约、转岗、工作变动等原因须将原户口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的。
2、符合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要求的。(1、年龄30岁以下;2、未婚,3、原单位离职后,须在广州有新工作单位。4、档案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3、广州无房产及亲戚可以搭户的。 4、新工作单位为我中心集体代理客户(签约请联系右侧客服)。
市内迁移所需材料: 1、《中国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籍管理合同书》(南方人才市场提供) 2、《中国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南方人才市场提供) 3、《中国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籍管理告知书》回执(南方人才市场提供) 4、《中国南方人才市场计生告知书》回执(南方人才市场提供) 5、原单位户口卡及户口首页复印件,原单位同意迁出证明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原单位离职证明,新单位入职证明原件 8、广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屋产权证明 9、人事代理费发票复印件 10、劳动用工就业登记表或投保记录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备案) 注:以上1、2、3项可以在网站资料下载频道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