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领取调令(批复)及《2015年度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必须申请人或其配偶前来办理,不得由其他人代办。如配偶前往办的,请同时携带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实身份。 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04号西座一楼11-14号窗。 二、 办理证件复核和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请携带相关证件验证原件、调令(批复)和《2015年度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前往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西湖路88号)办理证件复核和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注:据广州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的要求,到综合办证厅办理证件复核的人员均要提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等证书和验证证明原件、原户籍计生证明原件,具体情况请查询市公安局办事指南,咨询电话:83341353。 三、办理行政关系和户口关系的调出手续。 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准予迁入证明》和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调入函(具体要求请咨询原单位主管部门、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和现接收单位),前往原单位和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调出手续(含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 四、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准予迁入证明》、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和《2015年度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具体要求请咨询拟迁入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前往现户口所在区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